资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admin 时间:2016-02-03 点击数: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前提。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积极分子的作用,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 确定培养人
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即应为其确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培养人可以是一名辅导员和一名学生党员。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2)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和锻炼的意见和建议。
(3)
定期填写培养人考察意见
(4)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建议将其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2.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填写
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同时,培养人应找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帮助其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②“
培养考察意见栏由两名培养人共同研究后,由一人执笔填写,每季度填写一次,应重点写清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填写要做到认真负责,避免简单雷同。

“培训情况”栏由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校培训结业后及时填写。

“党外群众评议情况”栏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党支部应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外群众意见。

⑤“党小组对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栏要由党小组长写清入党积极分子近一段时期内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以及党小组对其成熟程度的意见。
⑥“
党支部对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栏要简要写清入党积极分子的近期表现;对党小组及培养人意见的态度;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步程度作出结论。
(2)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并督促有关责任人适时按要求填写表中相关的栏目。
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党支部应将此表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转至其所去单位党组织,以保证培养的连续性。
3.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党支部要有入党积极分子名册,认真登记,并为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建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管理工作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要随着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不断深入,逐步积累完善档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应具备以下材料:(1)入党申请书;(2)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认识;(3)自传;(4)党校学习体会;(5)思想汇报;(6)团组织推优材料;(7)《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4.
参加党内活动
党支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通常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等方式。也可以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在他们完成社会工作中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5.
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除口头汇报外,一般每季年至少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体会及态度;本人学习党的基础知识的体会;参加重要政治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认识及收获;个人工作或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当前自己的思想状态及今后努力方向等等。
6.
集中培训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是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的有效形式。党支部每学期集中培训一次,培训不少于6学时。培训工作要针对积极分子的特点,生动活泼地进行。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聘请教师授课与外出参观相结合等形式,也可以与党员集中培训结合起来进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可以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做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素质的依据之一。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
1)考察政治立场。着重考察他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2)考察思想觉悟。主要看他们人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对党忠诚老实。
3)考察工作表现。主要看是否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4)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能否自觉遵纪守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
5)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6)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方法和要求
党支部每季度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的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由培养人将考察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考察主要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定期与随机考察相结合。

定期考察就是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要求,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随机考察重点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各时期开展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中的态度和表现,尤其是在急、难、艰、险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
2)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相结合。

民主评议主要指党小组或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通过充分讨论,作出公正的评价;个别了解就是通过与党员个别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主要优点及存在的不足。
3)党内与党外考察相结合。
就是在注意听取党内群众意见的同时,广泛地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以便全面客观地评价入党积极分子,防止以偏概全。
4)定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
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定性考察的基础上,对可以实行量化考察的内容诸如工作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模范作用情况等实行必要的量化考核,从而更加准确地评价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表现和进步程度。

3. 重点培养积极分子的政治审查
重点培养积极分子是指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组织发展要求,对重点培养积极分子应该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没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工作一般在学院党总支指导下,由党支部负责。
(1)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的表现及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态度;
家庭主要成员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
(2)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
查阅有关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
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调查取证,一般采取函调方式。
(3)
证明材料的要求:
出证要求:由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材须加盖一级党组织章(支部无章,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到上级党总支、党委盖章,用行政章代替无效)。 外调取证工作要在支部综合政审材料形成前完成。
党组织出证应重点写清证明的时限.被证明人的主要思想、工作表现等。
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培养、考核、写实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定期整顿队伍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2.
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般每学期初进行一次。整顿中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做到有进有出。把那些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群众拥护的列为重点培养积极分子或计划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小范围调整应从实际出发,随时进行;年度队伍整顿则可与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时一道进行。

3. 入党积极分子因学习、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考察材料、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送到调入单位党组织。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进行研究,指定专人同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确实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指定正式党员做其培养人,与本单位其他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如未收到新调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应主动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