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1-02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个人修养,增强科学决策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确保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使理论学习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学习组的组成

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由党委委员以及党支部书记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中心组可适当扩大参加学习人员范围组成。

第三条 中心学习组织领导

(一)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组长(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审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

2.主持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书记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时代行职责。

(二)中心组设学习秘书,由党建组织员、党政办负责人共同担任,主要职责是:

1.起草学习计划,收集、提供有关学习文件资料;

2.安排学习讨论,负责学习考勤,做好学习记录;

3.整理、报告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情况;

4.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

第四条 中心组学习内容

中心组学习要把理论学习同学院建设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各个阶段、不同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应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安排。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七)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八)高等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学校重大政策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 中心组学习计划

(一)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每学期初,结合党委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学习计划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及时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

第六条 学习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年不少于12次;自学时间由个人自行安排。

第七条 每次中心组学习要有学习主题,有中心发言人,发言人要准备发言材料。每次学习(包括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有学习记录,学习记录要认真。

第八条 中心组成员学习时间一般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每月集中学习,必须提前向组长请假,要及时补课,以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内容。

第九条 以上规定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中心学习组各位成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