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国庆放假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8-09-29 点击数:

我院关于“国庆节”放假安排和有关安全事宜的通知

各班级:

“国庆节”假期将至,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师生员工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祥和的节日和假期,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并,现将“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国庆节”假期期间为:2008927日至105日,共9天。106日(星期一)开始按正式课表上课。

2、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回家,不允许学生个人或团体以旅游为目的请假外出。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回家的,都必须履行正当的请假手续。

3、无论省内或省外需请假回家的学生,都必须到学院领取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并在请假条中写明以下内容:①离校时间;②所乘交通工具及班次;③返校时间;④往返途中及假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⑤保证带车票及家长证明按时返校并向辅导员(班主任)销假。所有学生都必须在履行完请假手续并经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批准备案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律按擅自离校论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需请假回家的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放假期间内离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离校。同时,必须在 1057:00前返校。除发生意外事件,任何人不得迟延返校。

5、请假回家的同学在往返途中应当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遵纪守法,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文明习俗等活动,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与声誉,积极宣传学校的优良传统,增强“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意识,争做优秀大学生。

6、假期不回家的同学要增强防火、防盗、防爆、防毒意识。严禁学生下河游泳;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破坏公物、抽烟、大声喧闹;严禁酗酒;严禁点击黄色、非法网站或以损害身心健康为代价上网。不要独自在校外偏僻处闲逛,不要独自外出,外出时务必注意交通安全,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离开寝室务必锁好门,关好窗户,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未经批准并登记,严禁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

7、国庆放假期间鼓励各班级组织同学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原则上限定在校区内,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禁止以班级为单位外出进行旅游活动。

8、各班班长应于 1058:00前统计本班学生返校情况,并配合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晚上抽查寝室工作。

9、“国庆节”期间有老师值班,如有情况或发生意外事件请及时班主任或者辅导员老师联系。

以上各条请广大同学严格遵守。顺祝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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