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磁电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admin 时间:2016-10-12 点击数:

为支持国家高等教育事业,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激励青年学子积极成才,甲方自愿向乙方每年捐资总计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共3年,用以设立华特磁电奖学基金。

一、评选条件

(一)申报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属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

4、因不可预测灾难导致家庭受灾;

5、学生直系亲属因重特大事故或疾病致贫(需提供事故或医疗证明);

6、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7、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综合素质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申报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奖学金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全学年综合素质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综合素质成绩不低于75分,无补考科目。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者,公开发表了与本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有创造发明、重大发现或重大技术革新等科研成果者,经严格认定审查后,优先评选;

4、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二、名额及金额

(一)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3000/人,共计4人,总额1.2万元。

(二)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生,一等奖学金1名,5000/人;二等奖学金2名,4000/人;三等奖学金3名,3000/人;共计6人,总额2.2万元。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名,6000/人;二等奖学金1名,4000/人;三等奖学金2名,3000/人;共计4人,总额1.6万元。

三、 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各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向资环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成绩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

2.学院学工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并以申请人20132014学年学业成绩和德育成绩为基础综合排名,择优确定进入复评阶段名单;

3.学院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华特磁电奖学基金管理小组要求组建“华特磁电”奖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江西理工大学学工部、研究生院、资环学院老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上述进入复评阶段的同学进行现场复评,并通过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初评名单和候补名单;

4.学院对上述各个社会奖助学金拟定获奖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公示出现异议,按顺序候补名单递补;

5.学院将各个社会奖助学金候选名单及汇总材料上报学校及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