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因招生计划还未下达,根据去年录取人数拟招生119人。

四、复试资格及审查

(一)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具备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3.以选拔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该专业当年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的考生,以选拔时的综合面试成绩作为复试成绩。

4.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可提交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上传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面试平台和笔试平台。

六、复试内容

1.心理测试。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简章),每门科目线上考试时间1小时,分数为100分。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初试成绩占60%权重、复试成绩占40%权重。

七、复试安排

一志愿复试:

矿加学科点:329日;环境学科点:329日;采矿学科点:3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一般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一般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

2.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12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

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九、其他

1.对于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2.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5.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6.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十、学院联系方式

0797-8312757, E-mail272041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