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产生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9-18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学生会组织管理,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规范组织成员产生过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具有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学籍的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读学生;

(二)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提交入党申请书。

(三)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有余力、学业优良。除一年级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最近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推荐,由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 1 人。

第八条 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高峰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18/65

2

陈娟娟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11/49

3

胡智奇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40/146

4

郭鹏禄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8/66

5

张仁杰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

37/130

6

高开鑫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15/66

7

杨建超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

37/187

8

代福杰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7/64

9

邱金玉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

27/187

10

雷萌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

47/187

11

吴亚果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

6/187

12

曾一舟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2级

4/65

13

潘琪琪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

3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