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全励志”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0-09 点击数:

一、“优全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在校学习的全日制资环学院本科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列专业前30%。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二、“优全励志”助学金评选条件

1.在校学习的全日制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达标,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立自强;

5.该学年内无课程积欠的学生。

6.属于贫困生(以下四种条件至少需满足其中一种):

(1)属于学校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审核认定的贫困生;

(2)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受灾严重而生活困难的学生;

(3)学生直系亲属因突发重特大事故或疾病致贫(需提供事故或医疗证明);

(4)由“优全励志”奖助学金发起人或资助人认定的其他贫困学生;

7、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不再参评该“优全励志”助学金。

三、名额及金额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优全励志”奖助学金2000元/人,5,用于奖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原则上分配为16级奖学金1名、助学金1名,15级奖学金1名,14级奖学金1名、助学金1名,如有特殊情况,另做调整。

四、评选程序

(一)“优全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优全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为: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优全励志”奖助学金发起人张黎莉老师、温德新老师。

(二)“优全励志”奖学金评选流程

1.学生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填写附件1: “优全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附件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优全励志”评选综合量化评分表,将 “优全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至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606郭老师处,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3电子稿发至邮箱:1026262995@qq.com;

2.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由“优全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奖者初评名单;

4.对奖学金获奖者初评名单公示5天;

5.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西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经批准后正式确定。

(二)“优全励志”助学金评选流程

1.学生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填写 “优全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将 “优全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606郭老师处,电子稿先不交;

2.由发起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各学院相关老师协助审查申请人是否有违纪、不守诚信、不守公德、课程积欠等行为和现象;

3.由发起人牵头进行评审,确定助学金获奖者初评名单;

4.对助学金获奖者初评名单公示5天;

5.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西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三)关于提交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优全励志”奖助学金的同学于10月10日20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逸夫楼B606郭老师处(QQ:1026262995)。

 

 

 

 

 

资环学院

2017年10月9日